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指南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25-10-1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面向哪些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是否所有的同学都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无相关需求者不用填写。

3.中学已经申请过困难认定,请问大学还需要再次申请吗?

即使在中学阶段已经进行过困难认定,进入大学后仍然需要根据大学的要求重新进行认定申请。‌

4.为什么要申请家庭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为以下工作提供依据:

(1)申请国家助学金

(2)优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3)申请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金等

5.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应用市场下载“闽政通”APP,使用手机号完成注册与登录。然后在主页搜索栏输入“福建助学”,进入后点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模块,进入填报申请流程。

6.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相关释义

(1)家庭人口

家庭人口数=学生本人(1)+家庭成员数

困难家庭认定时的家庭人口通常是指以申请时户内实有户籍人口为主体核定对象,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如由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户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访亲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户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帮工、服刑人员、已应征入伍者。家庭成员情况需要跟人口数一致。

(2)家庭通讯信息

家庭通讯信息要写常住地址,父母联系方式需要如实填写,方便学校进行线上回访。

(3)家庭成员情况

要与人口一致,原则也是按照人口数的要求进行填写。

家庭成员与学生关系:父女,父子,母女,母子,姐妹,兄妹,姐弟,兄弟,爷孙等等

工作单位: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可以写务工、务农,没有工作写无。

职业:务工、务农、学生等,没有工作写无。

健康状态:健康、良好、一般、较差、残疾。

(4)家庭类型

特殊群体类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并上传相应佐证,学校会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核实。

(5)家庭人均年收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为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年总收入/家庭总人口数),金额须与“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相对应,家庭总人口数须与表中家庭成员情况数加学生本人的总数对应。

(6)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农田毁坏,生产生活资料受损严重,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需政府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的。(没有就填无)

(7)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由于不能抗力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该项指标不包含“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没有就填无)

(8)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需要与家庭成员情况相对应。(没有就填无)

(9)家庭欠债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应注明欠债时间、金额及欠债原因。学生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纳入家庭欠债。(没有就填无)

7.相关补充

请各位同学如实填写信息,坚守诚信,切勿提供虚假或夸大信息。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进行困难认定的,均可申请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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