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早晨,我校在南校区田径场依托“晨点晨练”课程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由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主办,校党委副书记王育培,办公室副主任陈斌圳、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郑海波、各院系党总支负责人、有关教师和2018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由办公室副主任陈斌圳主持。
活动首先进行了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在我校国旗护卫队整装护卫下,3名升旗手精神抖擞、迈着矫健步伐走上升旗台,伴随着庄严响亮的奏唱国歌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2800多名同学向国旗行注目礼,五星红旗迎风飘扬,雄壮国歌振奋人心。随后办公室林艺立老师领读宪法序言和宪法其他部分章节,现场全体师生肃穆跟读,通过晨读活动,引导全校师生自觉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党委副书记王育培做最后总结。他指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成功的经验,也是新的战略思维,新的战略理论的浓缩,这次修正重要的补充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了宪法,成为全国各族人民,全党全军指导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四个全面发展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就是要,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每个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宪法精神和法制思维,这也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他要求广大同学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宪法精神和法制思维,即自觉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应用宪法,要学用结合,宪法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同学们要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维护宪法的使命感和权威感,在学校做遵纪守规的好学生,进社会做遵宪守法的好公民。

